交通局长:我和绝大多数女收费员发生过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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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
晏大彬(1962年9月~2010年1月15日),原重庆巫山交通局局长。2008年8月1日,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戴着“国家级扶贫县”帽子的重庆市巫山县,却出了个平均每天受贿万元的“重庆第一贪”——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。一名处级干部,7年受贿2226万元,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20%。
这一腐败案的曝光,不仅仅再次印证了民间所谓“金桥银路”背后巨大的寻租黑洞,更因其戏剧化的过程而让人啼笑皆非——这位巨贪的落马,既非源自举报,也非有关部门查办,而是起自一名“多事”的保安。
矿泉水纸箱里全是整捆的钞票
2008年年初的一天晚上,原本应该是吃完晚饭后好好休息的时候,但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的一位住户却怎么也静不下来,像热火上的蚂蚁一样在屋中来回走动。
其实这也怪不了这位住户,实在是他遇到的事情太过糟心:楼上的房屋严重漏水,已经渗到了他家。
像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,赶紧找物业联系楼上业主协调解决即可。但让楼下这位业主没想到的是,楼上的业主压根不在家,物业一时半会儿也联系不到人。
眼看家里漏的水越来越多,楼下的业主实在是坐不住了,就和物业保安商量,能不能让物业帮忙先把楼上住户家的门打开,进去把水阀关了。
不得不说这个提议确实能够解决问题。但物业方面却是怎么说也不同意,因为物业有规定:未经业主允许,不能擅自进入业主住宅。否则一旦出现什么问题,那么物业也没有办法给业主交待。
所以此刻楼下的这位业主真的是心急如焚,不知该怎么办才好。突然,他想到了一个办法:那就是报警让警方处理这件事,这样事后也能跟楼上的业主交代。
情况紧急,楼下的业主也没有过多犹豫,直接拨通了辖区内派出所的电话报了警。
不久之后,辖区内派出所两位民警就赶到了现场。此时楼下的住户家中客厅漏水已十分严重,民警也没有耽搁时间,和物业管理人员沟通后,因为没有楼上住户的钥匙,便安排了一位专业的物业人员翻阳台进入了楼上的房间,打开了大门。
民警和物业人员进入楼上房间后,只见地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水。于是几人当即开始寻找漏水的地方,一番查看之下,发现漏水的原因是厨房的水管爆了。
既然查到了漏水的原因,那么接下来民警便和物业人员一起开始处理漏水问题。水阀关掉以后,地面上的积水也需要清理,否则还是会往楼下继续漏水,于是几人便挨个房间处理积水。
其中一位民警走进卫生间以后,发现地上摆着8个矿泉水纸箱,虽然用胶带密封着,但水已经透过胶带的缝隙将纸箱泡湿。
本着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初衷,民警赶忙叫来物业人员,一起将纸箱搬到了室内干的地方。然而由于纸箱泡水时间比较长,在搬运的过程中边边角角不可避免地开裂。
起初民警并不是很在意,但不经意扫过一眼之后,竟然发现纸箱中装的竟然是一扎一扎红色的纸张。
难道是钱?民警不由想到。只是房屋空置,为什么要将钱放在房子里呢?这样的不解让民警一度以为箱子里的钱有可能是假钞。
如果是假钞,那么这很有可能就会牵扯出一桩假钞案,警方不能不管。
于是,民警当即打开了所有纸箱,一一查验,结果每个箱子里都装满了百元大钞,而且都是真钱,所有金额加起来更是有近1000万左右。
原本只是单纯出警关水阀的事情,但现在发现这么一笔巨款,这件事情的性质一下子就变了。考虑到这么一笔钱如果就放在这里,万一丢失什么的,很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争端,所以民警汇报给上级领导后,上级领导当即决定将这些钱先运到警局再做处理。
钱运到警局以后,在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,警方很快就清点完了运来的钱,金额总计939万元。
警方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,推断:一个人将这么多钱藏在家里,显然其中是有什么隐情。想要了解清楚这些钱的来龙去脉,那么就必须查到这间房屋的业主,这样才能解开警方的疑惑,同时也能查清楚这些钱背后到底有没有猫腻。
或许这位业主也没有想到屋里藏的钱,会因为漏水这样的意外情况暴露,所以提前并没有什么准备。因此,警方很快便通过物业公司查到了业主是一位姓付的男子。
原本付姓男子的身份并没有什么特殊,警方也并没有从他身上查出什么。但是当警方顺藤摸瓜梳理付姓男子的社会关系时,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:付姓男子的姐姐名叫付尚芳,而她竟然是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的妻子。
有着这层社会关系,再加上这笔钱来路不明,这起案件当即引起了警方的重视,于是他们当即将此案汇报给了市纪委。
市纪委接到警方的汇报后,对这起案件也是高度重视,马上成立了专案组,指派了专人调查。
因为晏大彬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么一种意外的情况下被调查,所以他对此没有任何防备。很快,专案组就从晏大彬的两处住所中,分别搜到了47万元和153.95万元的现金。
按照晏大彬和他妻子的经济状况来说,他们不应该有这么多积蓄。所以至此,晏大彬涉嫌贪腐基本已经成为事实。
于是,在1月16日,正在重庆开会的晏大彬,被专案组带进了市委。而专案组在搜查他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时,也从中发现了人民币3万元,美元欧元若干。
其实直到此时,晏大彬依旧不知道自己涉嫌受贿的问题已经被发现。所以当他刚被带进纪委的时候,面对调查人员的问询,他什么都没有说,装作自己完全不知情。
但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!晏大彬被带进纪委,说明专案组已经掌握了一定了证据。所以即便刚开始他再怎么不配合,最终在调查人员的政策攻心和耐心说服下,也不得不交代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。
行为严谨、不喜交际、清廉自律
当晏大彬涉嫌受贿的事实在当地传开以后,很多人都吃惊不已。因为晏大彬一直以来表现出来的形象,真的和那些大家认知里的贪官形象很不相符。
到案发时,晏大彬基本上大多数时间都是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公房中。以当时晏大彬的职位来说,也算是身居要职了,但是他居住的公房却十分简陋。公房中只有两个房间,而且家具也很简单,只有一张书桌、一个书柜、一个茶几、一套木沙发和一张床。
不仅居住的条件堪称简陋,晏大彬平时在工作生活中也表现得很低调,一直保持着行为严谨、不喜交际、清廉自律的形象。刚开始有些人还想着请晏大彬出去吃吃饭、喝喝酒,以此来拉拉关系,但面对“邀请”晏大彬统统拒绝得很彻底。
也正是因为晏大彬营造出来的这种形象,使得案发后很多人对此都难以置信。
那么,晏大彬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坠入贪腐受贿的深渊的呢?这些年,他又收受了多少贿赂?
其实,晏大彬原本是1981年毕业于巫山县师范学校,毕业以后也是从事老师这份职业。直到1993年,晏大彬已经31岁,他才进入巫山县交通局工作。
刚进入交通局的晏大彬,工作态度很是积极,表现也十分突出,才两年时间他就被升任为重庆市巫山路桥总公司总经理。在这个工作岗位上,晏大彬起初也是兢兢业业的。
直到有一次,他们公司采购了一批领带作为礼品赠送给相关合作方。而也正是这一次,晏大彬的一念之差,让他内心的贪婪开始滋生。
当时采购的领带送完人后,还剩下两条。于是,一个下属就建议晏大彬将两根领带拿回家自己去用。当时晏大彬觉得这样做不是很合理,还一再推辞。但在下属的再三劝说下,晏大彬最终还是接受了下属的“好意”。
有了这样的第一次,晏大彬内心也开始慢慢动摇,收受礼品在他心里也变得不再那么难以接受,他也开始慢慢打起了手中权力的注意。
不过刚开始,晏大彬还是比较收敛的。直到2001年6月,和路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庆某建筑公司经理朱某找上了晏大彬。朱某嘴上说着感谢晏大彬关照的话,希望晏大彬在工程结款的时候能够给予方便,手上却将一个装着3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送到了晏大彬手中。
此时的晏大彬内心早已被贪婪占据,原本读书人的风骨也被他抛弃。所以对于这次行贿,晏大彬没有太多心里负担就坦然接受了。
而这,也正式拉开了晏大彬贪腐受贿的大幕。从这一天开始到案发,晏大彬先后利用手中的职务便利,收受各种贿赂共计2226万元。
这2226万元又是什么概念呢?
要知道巫山县可并不是什么富裕的县城,这个地方当时每年的财政收入也只有1亿多元,而晏大彬在6年间收受的贿赂,直接达到了巫山县一年财政收入的两成。
案发后,也有人专门给晏大彬算了一笔账,发现他自从收受贿赂开始,平均每天就有近1万元的进账。
那么,收受了这么多贿赂的晏大彬,又是怎么处理这些赃款的呢?
说起来,晏大彬在处理赃款这件事上,还和一般的贪官很不一样。一般的贪官,收到贿赂以后,都恨不得掌握在自己手中,但晏大彬对于自己受到的赃款,却并没有全部占有的那种想法。
晏大彬收受贿赂的钱越来越多以后,他也知道这些钱存在银行里很有可能出事,所以他就开始自己“装箱”。
每次收受贿赂后,晏大彬都会把这些钱放在家中。等到有个一两百万的时候,他就会买一些纸箱,然后晚上自己一个人在书房里,将这些钱细细数清楚,装进箱子里封好。
封好以后,他就会找机会回重庆,因为他的妻子付尚芳就在重庆。而每次,晏大彬将钱送到妻子手中以后,他就不再关心这些钱的去向了。所以直到案发时,晏大彬也不清楚妻子到底是如何处置赃款的,也不清楚自己在重庆有多少房产。
似乎对于他来说,他更享受收受贿赂数钱的过程。
这些年他和绝大多数的女性收费员发生过关系
前文提到,晏大彬在很多同事和朋友的印象里,是一个“不喜交际”的人。但事实却并非如此,晏大彬并不是不喜交际,只是他喜欢交际的对象是异性。
在担任路桥公司总经理期间,晏大彬就已经开始了自己的这种“交际”。当时晏大彬由于工作需要,经常出入酒店,在此期间,他有了第一个情人:一位名叫唐燕华的酒店服务员。
即便后来晏大彬调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,但对于唐燕华他始终念念不忘。就连唐燕华自己也没有想到,在她都结婚生子以后,晏大彬还经常联系她,并先后给了50万元。
除此之外,晏大彬还有一位情人名叫王雅丽。这个王雅丽也很拜金贪婪,在她和晏大彬搞到一起以后,她就开始各种吹耳边风:“你们男人都是逢场作戏,如果你真爱我,你肯为我在重庆市买一套房子吗?”
当时王雅丽也就是一激将,但哪想到晏大彬是真的“出手阔绰”,很快就圆了王雅丽的房子梦。但王雅丽不知道的是,晏大彬买房的钱,其实都是他从巫山县“长江大桥”工程中收受的回扣。
而晏大彬的最后一个情人,是一位名叫刘苗的公路收费员。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是在2007年,当时刘苗表示想给晏大彬生一个孩子。
当时晏大彬已经45岁,面对刘苗给自己刻画的“未来”,晏大彬喜不自胜。于是,他还专门给自己和刘苗未来的“宝宝”建立了一个150万元的“成长基金”。而这所谓的成长基金,也都是晏大彬收受贿赂所得。
可以说晏大彬在收受贿赂的这6年间,在个人私生活方面也是十分糜烂。案发后,在写给纪委的材料中,晏大彬是这么说的:
我除了千方百计搞钱外,还热衷于低级趣味的感官刺激,看黄书、玩女人,毫无羞耻感。我利用职权和金钱打那些公路收费员的主意,在招聘收费员的时候只看长相不看能力。这些年我和绝大多数的女性收费员发生过关系……
晏大彬的最后结局
在查清晏大彬极其妻子的犯罪事实以后,8月1日,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晏大彬做出了正义的审判:晏大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……犯受贿罪,判处死刑……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……
而他的妻子付尚芳,也因为洗钱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
有道是“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晏大彬的结局,其实早在他第一次心安理得收受贿赂时就已经注定。就像陈毅元帅《七古·手莫伸》那首词中说的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。党和人民在监督,万目睽睽难逃脱。”
来源腾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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